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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26-01-21   前海中泰产业研究院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就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

1.“十四五”时期苏州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苏州经历了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开拓奋进,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稳居全国城市第六,规上工业总产值稳居全国城市第二,昆山连续21年位列全国百强县市首位,苏州工业园区连续9年位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考评第一。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获批服务业扩大开放、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等一批重大试点,东吴财险获批成立,连续6次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进出口总额再创新高、稳居全国第四,实际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占全国全省的份额稳步提升。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城市发展方式加快向创新驱动转型,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4.2%以上;苏州实验室等一批重大科创平台落地建设,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总部落户,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公司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入选6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获批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先导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文化强市建设成效明显,人文经济学研究和实践持续深入,苏州古城保护更新累计11项特色做法全国推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太湖苏州辖区连续18年安全度夏,长江干流苏州段水质保持Ⅱ类;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全面依法治市有效实施;社会大局保持平安稳定,获评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持续推进。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党内集中教育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奋发有为的精气神。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胜利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结果。

2.“十五五”时期苏州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我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实体经济根基更加巩固,科技创新氛围日益浓厚,新质生产力发展势头良好。

从苏州看,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接续奋斗,我市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经济规模体量较大,产业整体竞争力强,县域经济和开发区经济活力足、支撑能力突出,城乡发展协调,拥有世界级的历史文化名城,社会长期和谐稳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众多战略机遇叠加,城市的要素集聚力、文化软实力、营商环境吸引力等显著增强。同时要看到,当前发展中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新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推动产创融合、转型升级;人工智能时代加速到来,要求我们必须加紧布局、抢占先机;区域协调发展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深化与周边城市联动合作;回应好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的更高期盼,要求我们必须在解决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上推出更多有力有效举措,加快解决生态、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加快提升国际化视野和专业化能力。

全市上下要坚定信心、用好优势、应对挑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着力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提高质量效益,奋力开创苏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勾画现代化目标”“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使命担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突出创新引领、开放赋能,突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突出产创融合、城乡融合、人文与经济融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江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中勇挑大梁,高水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人民城市,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4.“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十五五”发展,必须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

要始终紧扣一条主线。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贯穿全部工作的主线,牢牢把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这一战略定位,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这一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这一宏伟蓝图,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定扛牢挑大梁重大责任。

要更加聚焦两个重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考察苏州时强调,“苏州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上做得很好,不仅有历史文化传承,而且有高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对苏州寄予殷切希望、提出更高要求,激励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勇前进。全市上下要更加聚焦高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两个重点,切实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对苏州提出的“研究人文经济学”时代命题,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苏州的光荣使命。要着眼全国全省现代化大局,找准苏州发展的政治站位、时代方位、职责定位,聚力产业科技创新、文化高地创建、美好生活创造、中国式现代化先行,打造“人间天堂、福气苏州”,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要传承弘扬和发展苏州“三大法宝”。省委指出,苏州“三大法宝”是伟大建党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发展。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以新的奋斗、新的实践、新的业绩,不断赋予苏州“三大法宝”新的时代内涵。要始终保持勇立潮头、永争一流的追求,以现代化的理念、标准、思路谋划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国内最好水平学习、向国际一流水准努力,不断突破既往、超越自我。要始终保持锐意改革、矢志创新的胆魄,坚定不移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坚持开放赋能,永葆“探路者”的姿态,不断开阔视野、更新理念,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守正创新中应变局、开新局。要始终保持只争朝夕、永不懈怠的精神,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干好精细活,动真碰硬攻难关、久久为功求实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行稳致远。

要在八个方面持续提升、先行示范:

一是经济实力持续提升,在高质量发展上先行示范。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城市发展方式发生深刻变革,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存量持续做优、增量加快壮大,经济增长潜力得到充分释放,对经济大省挑大梁的服务支撑作用更加彰显。

二是动能转换持续提升,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先行示范。产业创新策源能力大幅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高能级科创平台功能持续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工智能+”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高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澎湃。

三是体制机制活力持续提升,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先行示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枢纽地位持续巩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开放创新、综合改革方面的试验示范作用更加突出。

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提升,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先行示范。沪苏(州)同城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相关任务全面落实,联动周边、协同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健全,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

五是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先行示范。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成效,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生七有”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探索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形成标志性成果,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民优享、诗意生活、近悦远来的福气之城更加可感可及。

六是文化传承发展持续提升,在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上先行示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人文经济学研究和实践取得重要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相得益彰,传统与现代、人文与经济交相辉映,“双面绣”的时代光彩更加夺目。

七是美丽苏州建设持续提升,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先行示范。“两山”理念深入践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太湖、大运河等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成效进一步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市宜居宜业、充满灵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南美景更加美不胜收。

八是法治苏州、平安苏州建设持续提升,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示范。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大城市治理智慧高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系统提升,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取得突破,经济繁荣、社会安稳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城市综合竞争力、国际影响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高水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守实体经济,实施“苏州智造”强基提质工程,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深化“1030”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保持制造业比重高于40%,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高水平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制造之城”。

5.巩固提升传统产业。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提升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产业全球竞争力。推动新一轮“智改数转网联”,梯度培育智能工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推进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深化“品质苏州”建设,深入开展产业计量融合创新试点。

6.增强新兴产业竞争力。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增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优势,推动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纳米新材料、高端科技仪器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向世界级迈进,培育壮大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及集成化装备、具身智能机器人、新型显示及智能消费终端、光子与光制造等新兴支柱产业,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深度融入长三角大飞机产业集群建设。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争创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7.培育壮大未来产业。主动谋划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产业。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推动具身智能、生物制造、细胞和基因技术、量子科技、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前沿新材料、原子级制造等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推动形成未来产业多元投入、风险共担的发展格局。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8.深入推进“两业融合”。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优化“1840”服务业体系,完善服务业发展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服务标准研制,高标准打造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将生产性服务业纳入制造业培育体系。发展服务型制造,争取开展“两业融合”试点工作。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深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等试点。

三、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坚定创新转型,实施创新引领工程,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化推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做强全省重要创新增长极,高水平融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

9.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全力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药、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建设更多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类全国重点实验室,壮大省重点实验室队伍。争取建设国家级量子科技、深海信息技术与装备等创新中心,推动硅光子集成工艺制造基础工艺平台等建设。绘制科技路线图、建立项目储备库,全链条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大幅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光子、基础软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任务。

10.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产业优化创新空间布局,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建设吴淞江科创带。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双高协同”创新发展,促进高新区成为产业科技创新主阵地。实施研发机构创新赋能行动,健全以创新产出、服务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高质量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苏州),提升概念验证机构、中试工程化平台效能,打造特色产业科创平台,推广“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等新模式,健全全产业链孵化体系。促进高价值专利创造、转化和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协同创新。

11.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强化原始创新和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高水平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持续实施外资企业科技创新专项,支持企业承担更多科技攻关任务,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成林计划”,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更多科技领军企业、高成长企业。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

12.打造人才首选城市。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以建设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牵引,深入实施百万人才新增计划、高水平运营百校千企联盟、用好百亿人才基金,构建更具开放性和吸引力的全球引才网络,引育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各项人才指标保持全国全省前列。引导在苏州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发展优化学科布局、科研组织、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创新文化。

13.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城市。深入推进数字苏州建设,抢抓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先导区建设机遇,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制造领域),以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全面转型升级。推进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一体化协同发展,积极部署人工智能芯片、量子等创新应用技术,研发推广垂类模型。构建人工智能“芯片—算法—平台—应用”全链条产业生态,培育人工智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拓展人工智能在产业、文化、民生、治理等领域场景应用,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完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生态,打响单人公司(OPC)创业首选城市品牌。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加快建设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推进苏州国际数据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等出海,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大力开拓海外市场。

四、全方位扩大内需,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实施消费投资扩容增效工程,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14.大力提振消费。坚持文旅带动、场景推动、活动拉动、产业联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苏品苏货”上平台、上商超、上连锁,促进新能源汽车、家电家居、智能终端等大宗消费持续增长,推动文化、体育、康养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推进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零售业创新等试点,办好各类促消费活动,打造一批知名商圈,打响“苏州名品”品牌。大力发展首发经济、直播经济、夜间经济、银发经济、甜蜜经济、水上经济、冰雪经济等,挖掘“演艺+”“赛事+”“会展+”“美食+”等消费新热点。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完善社会保障、带薪休假等配套政策,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5.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协同推动扩产投产和引进推进、招大引强和培优育强,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效益。高质量推进“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四合一”推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智改数转网联、增资扩产。健全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全要素保障机制。完善市级统筹、县级市(区)为主的招商机制,建强投促中心和科技、产业、服务业三支招商队伍。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健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6.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联网、补短、提能”,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跨区域、带动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强化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功能,推进国铁干线以及城际铁路、过江通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干线航道建设,谋划推动城市轨道交通新一轮规划建设,推进通用机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苏州民用运输机场研究论证。加快苏州北站、苏州东站建设,打造复合型综合交通枢纽。推动苏州港一体化发展,巩固江海中转枢纽港地位,加快物流港向物贸港转型,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功能,推进太仓港区集装箱五期、深张枢纽港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港航服务业。推进吴淞江整治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协同推动太浦河后续(一期)、望虞河拓浚工程,建设安全韧性现代化水网。推动输配电网、发电和用电设备提质升级,规划建设坚强局部电网。推进“东数西算”国家枢纽重要节点城市建设,构建高效智能算力网络。

17.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落实“五统一、一开放”,规范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政府行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持续开展市场壁垒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市场平等向各类经营主体开放。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进监管规则和执法尺度统一规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流通体系,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

五、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统筹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施改革攻坚工程,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鼓励支持开展差异化改革探索,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18.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园区和基层“三服务”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创新,巩固拓展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企检服务中心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法推广非现场检查,探索开展工业企业认证试点。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深化个人债务清理改革。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籍人员居住、医疗、支付等便利化服务措施。

19.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落实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推动人力、资本、土地、技术、数据、资源环境等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发挥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产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鼓励存量建筑活化利用。健全新型生产要素供给机制。

20.深化财政国资改革。以增强财政科学管理与可持续性为统领,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会监督。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功能,推动更多惠企利民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健全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综合治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21.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高水平建设科技金融国际合作发展区,完善基于“科创指数”的股、贷、债、保、担一体化联动机制。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全市域全领域拓展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试点,争取建设数字金融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四贷联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大力服务企业上市,推动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千亿级规模上市企业。加快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探索社保科创基金投资有效路径。推动在苏州金融机构提升能级和服务功能。深化金融合作开放,积极承接上海金融资源外溢,加强与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合作,巩固提升昆山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果。

22.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一特三提升”发展导向,完善市场化、专业化招商机制,引导发展优势产业、首位产业,推动各类开发区新质转型发展、持续争先进位。理顺开发区与属地行政区关系,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强化属地行政区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强发展和安全一线力量配备。提升开发区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开发区编外人员、国有企业以及债务管控,防范债务风险。

六、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打造开放创新的一流国际化城市

持续深化国际合作,实施高水平开放赋能工程,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进一步增强对全球高端资源要素的吸引集聚、高效配置能力,塑造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23.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制度创新,加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的联动创新和经验互鉴。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智能制造、数据跨境流动、绿色标准互认等领域开展更多首创性、集成化压力测试和改革探索。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争取在金融、医疗健康、电信服务、商贸文旅和知识产权等领域实现突破。

24.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支持企业境外参展办展,鼓励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发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做强“市采通”平台。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中新数字贸易合作试点。持续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做强综合型现代物流中心功能,强化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枢纽作用,提升中欧班列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建设双东南跨境贸易合作平台,构建安全畅达的国际物流通道。

25.拓展双向投资合作新空间。开展“投资苏州”品牌提升行动,持续实施全球产业创新合作伙伴计划,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体系,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和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创新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等模式,不断优化外资来源结构。健全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完善跨境金融、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服务,支持企业稳妥有序开展全球化布局和跨国经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强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

26.提升多元开放平台功能。持续擦亮中新合作品牌,落实国家层面支持政策和省配套措施,深化与新加坡双向投资、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绿色发展、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加快建设中新生命科学园、中新绿色数码港、中新昆承湖园区等标志性合作项目,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全面推进中德、中日、中英、中荷、中沙等国际合作载体建设,拓展国际多双边合作。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持续办好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等重大活动,大力争取国际机构组织、高能级国际会议会展落户。深化友城交流与务实合作。

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乡村全面振兴工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

27.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加强优土、优种、优产、优储、优销“五优联动”,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推进科技强农,加快优质种业、高端农机、智慧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全产业链。打响“时味苏州”农产品主品牌,形成地产特色农副产品品牌矩阵。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8.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富民增收、乡村治理、改革创新“五大协同”。深化“乡村体检”,加强乡村风貌管控、农房建设管理等工作,促进城乡形态、居住条件进一步提升。推广整村运营,盘活乡村资源。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培养有情怀、懂科技、善经营的乡村“主理人”,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深化文明乡风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29.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深化农业生产体系集成改革、农村发展集成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到202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全市域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鼓励支持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社会资本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促进富民增收,到2027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0年高水平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八、深入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叠加实施优势,实施区域联动深化工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对接战略要素资源。

30.主动服务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联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强化重大规划、重要事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协同。更大力度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水平共建全国首个跨省域国家高新区。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等建设,参与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建设,深化与通苏嘉甬、沪苏湖高铁沿线城市合作,提升跨区域要素流动效率。落实建设海洋强省部署,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全省“1+3”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强与南京等城市联动,共建扬子江城市群。推动苏锡常都市圈建设,抓好跨江融合、南北挂钩等任务,更好服务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协作合作任务。

31.加快推进沪苏(州)同城化发展。主动服务上海发挥龙头作用,深度融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上海大都市圈发展。推动科创平台合作、创新资源共享,增强上海—苏州科技创新集群的国际竞争力。协同打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汽车、大飞机等世界级高端产业集群。共同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质扩围,积极对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完善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

32.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落实《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善各级各类专项规划,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托沪宁发展轴、通苏嘉发展轴,进一步完善“一主四副双轴”城镇空间格局。聚焦苏州古城、金鸡湖中央商务区、高铁新城、太湖新城、狮山商务创新区等重点片区,提升苏州中心城区能级。强化4个县级市中心城区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人产城融合。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

33.增强市域统筹发展能力。完善市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全市域规划管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配套衔接,构建统分结合、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市域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探索跨区域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及标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统一,从源头上缩小区域差异。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各展所长、错位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34.完善现代化城镇发展体系。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一体推进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健全政策机制,推进以人为本街道空间规划建设,打造兼具复合功能的城乡公共空间。开展园林艺术惠民系列活动,提升城市景观和人居品质。坚持县域整体、镇村联动,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支持有条件的特大镇发展为现代新型小城市,引导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九、高水平建设文化强市,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实施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扩大优质文化供给,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深化拓展“江南文化”品牌建设,打造人文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实践高地、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35.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众说学习”理论武装工作品牌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更高水平建设城市文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6.深化人文经济学研究和实践。深入推进人文经济学研究工程建设,加快打造研究阐释高地、人才集聚高地、转化应用高地。推进高水平社科强市建设,建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市社科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载体,加强与全国知名人文经济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形成以苏州为样本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支持在苏州高校加快人文经济学学科、教材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文经济学理论宣传普及,引导推动基层创造更多人文经济学实践案例。

37.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完善良好文化生态,发挥苏州艺术基金作用,建立全周期文艺精品创作服务机制,加强精品内容创作生产和高水平文化人才、青年文化人才培育,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发展。提升博物馆发展活力。扎实开展地域文明探源,系统推进《苏州全书》编纂工作,深化“苏州学”研究,争取建设国家级江南文化(苏州片区)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进第三轮《苏州市志》编修。振兴发展繁荣昆曲、苏州评弹、苏剧等地方戏曲、曲艺。深化长江、大运河两大国家文化公园苏州段建设。健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推动文化基础设施向文化综合体转变。办好“山花奖”系列活动,促进民间文艺和城市发展双向赋能。促进全民阅读,深化书香苏州建设。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推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

38.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全面落实“保护好、挖掘好、运用好”重要要求,探索完善“续”“多”“新”路径,健全规范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重点事项会办机制。统筹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牵头推进江南水乡古镇申遗,积极推动苏州古城“水陆双棋盘”格局整体申遗,加强老地名保护传承。探索古城保护更新工作新模式,深入实施“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推动古城优质存量资产盘活利用。持续提升古城人居环境和空间品质,做精苏式生活典范,加快绘就新时代“姑苏繁华图”。

39.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落实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型文化业态。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文化领域行政审批、金融服务,加强版权保护,推动文化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按照“保护利用、塑造品牌、整体打造、加强协同”的思路,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深化文商体旅农展融合,统筹“江、河、湖、城”资源,丰富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高质量建设“太湖揽胜”“苏州太湖一号公路”等重点项目,打造全域旅游消费新场景。完善高质量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入境旅游便利化措施。深化与上海文旅合作,联动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协同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40.深化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建设市级国际传播协作中心,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发挥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海外苏州园林等作用,积极开展国际人文交流合作,持续提升苏州文化遗产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

十、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民生共享优享工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活在这里很有福气”。

41.不断拓宽就业增收渠道。打造就业友好型城市,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优化“苏州人才网”求职招聘总入口,健全“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发挥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院等作用,强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完善“救助+就业”服务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有序推进劳动者适岗、转岗就业。深化收入“调高、扩中、提低”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探索构建知识价值和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欠薪治理,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42.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深化市县教育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全过程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推广紧密型名校集团化办学,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完善校地协同机制,深入推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优化全市高等教育布局,积极推动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提升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能力和产教融合发展水平,完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本科建设。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强体润心”专项行动,建好用好市家庭教育咨询中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书记)“三名”工程建设。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

4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省级统筹要求,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社保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等覆盖面,推进新就业群体等参加社会保险。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支持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做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纾困。发挥城市惠民保等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科技助残,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4.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房地产政策,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加大住房以旧换新、房票安置力度,盘活存量商品房。推进“好房子”建设,扩大高品质住宅供给。推动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和特色青年社区,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鼓励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下大力气解决电梯加装更新、停车、充电等难题。加快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链,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

45.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苏州。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任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智慧健康建设水平,高效建设运营苏州市健康医疗数智创新实验室。构建“三医”协同治理和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建成苏州医学中心,建设慢性病、肿瘤、多学科诊疗“新三大中心”。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能力。深化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合作,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吴门医派传承创新。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46.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推进高水平妇幼保健院建设,建强妇幼保健机构特色专科,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快构建“苏式颐养365”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改造,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

十一、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苏州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工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水平,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47.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环保为民,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系统推进流域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水生态保护水平,强化大运河、阳澄湖等重点河湖治理,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流程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善排污许可制度,争取环评制度改革试点。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环境监督。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造郊野公园、风景路。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环境安全。

48.加强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和长江大保护。落实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流域控源截污成效,推进实施主要入湖河流整治提升,统筹抓好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稳妥实施太湖生态清淤,提升湖体生态涵养能力和健康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提升“云管家”、蓝藻水华大模型等平台功能,着力提升蓝藻应急防控水平,确保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推进太湖生态岛建设。深入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求,严格长江十年禁渔,确保长江干流苏州段、通江河道水质和水生态状况保持稳定。

49.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机制。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江苏)等建设,加快“双碳”标准计量和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推进零碳零废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协同开发利用,拓宽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拓展绿电供应规模,加快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以光伏、储能及动力电池、风电、智能电网、氢能、绿色低碳和新能源汽车为主要支撑,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

50.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推动工业、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绿色智能运输装备,提升绿色运输水平。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十二、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特大城市治理水平,及时有效防范应对各领域风险隐患,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51.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统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健全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协调机制,提高各类风险预防和处置能力。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强化条块协同联动,进一步巩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合成处置化解等机制,提高信息协同共享、风险源头防控、跟踪督办处置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地方债务、房地产、能源、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劳动关系、民族宗教、涉外等领域风险隐患。加强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国防动员能力水平。强化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筑牢人民防线。

52.推进法治苏州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人工智能、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常态化评估清理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法制审核机制,规范异地涉企执法协作机制。优化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执法司法全流程制约监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互联网、数据资源等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深入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九五”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53.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个人极端、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健全毒品治理体系和机制,推动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持久开展。完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机制。依法管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建强专业处置力量,提升监管和反制能力。

54.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持续深化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强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应用和推广。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员、企业安全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两员一师”队伍建设。构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跨部门会商机制,及时界定新兴行业领域、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

55.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以“底数清”“风险明”“能感知”“真管用”为目标,强化“一网统管”,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优化数字城市运营管理体系,增强城市态势感知、风险预警、智慧监管、联动处置能力。开展城镇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安全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平急转换”工作机制,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56.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落实“民呼我为”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规范小区治理。探索城市物业苏州模式,推动物业服务向城市综合运营扩展。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力量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实施“苏城暖新”六大行动,推进暖“新”驿站和新就业群体友好场景建设。探索开展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完善“志暖苏城”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各级综治中心,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十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57.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全链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上下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分层分类开展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以事找人、人事贯通”评价机制。实施干部队伍国际化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历练,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在对外开放条件下想问题、抓工作的本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严查重点领域、“关键少数”腐败和新型隐性腐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58.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深化“海棠红·幸福里”建设,推动“干部下沉、数字赋能”,开展重点帮促村居提升攻坚行动,健全小区治理“四方协同”、党员干部社情民意联系等机制。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低赋能行动,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统筹推进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从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9.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推进“同心苏州”建设,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对台、港澳等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强化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把各方面群众团结凝聚到党的事业中。

60.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按照本次全会精神,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实事求是,制定市、县级市(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等,落实本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形成定位精准、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规划评估监测、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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