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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

2021-09-23   前海中泰咨询

【来源:海关总署 -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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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桥梁,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口岸改革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口岸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口岸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开展口岸工作。在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口岸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口岸进出口货运量221.9亿吨,进出口货值146.37万亿元人民币,出入境人员26.27亿人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1.47亿辆(架、列、艘)次。

口岸布局进一步优化。沿海地区基本形成环渤海、长三角、东南沿海、珠三角以及西南沿海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口岸聚集区。沿边地区基本形成面向东北亚、中亚和东南亚开放的口岸聚集带。内陆地区口岸枢纽作用日趋明显,成为连接内陆与沿海、沿边国际贸易通道的重要节点。“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增开放口岸28个,扩大开放口岸38个。截至2020年底,全国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口岸共313个。

口岸管理体制实现重构性改革。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实现原海关职责和原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的有机融合。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退出现役。整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改革为进一步提升人员出入境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奠定了体制基础。

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出台实施《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口岸查验设施设备统筹共建和共享共用。改扩建和新建多个口岸铁路物流基地专用线。加快推进中欧班列主要枢纽节点铁路场站建设。开展13个智慧港口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试点建设无人码头,初步实现港口智能化、无人化作业。口岸查验、检验检疫、自助通关等领域智能装备设备应用更加广泛。口岸建设发展资金投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5亿元支持55个国家正式开放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紧急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专项支持49个口岸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口岸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与25个部委单位实现“总对总”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对外提供16大类、700余项服务,基本实现口岸执法服务功能全覆盖。完成海关“金关二期”、新一代海关通关管理系统(H2018)工程建设,推进人工智能(AI)应用,开发智能审图等新技术,扩大单兵作业装备、执法记录仪、非侵入式检查设备、无人机等新装备应用范围。建成并启用国际航班载运人员预报预检系统(iAPI)、港口边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人员上下外轮、船舶搭靠外轮等边检行政许可实现网上申请、审批、签发。中国铁路95306数字口岸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道路、水路运输系统以及中航信、中外运等系统接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航空电子货运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物流信息共享共用进一步加强。

口岸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口岸安全防控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口岸安全防控专项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围绕“洋垃圾”、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毒品等重点敏感商品开展跨部门风险联合研判,实现重大系统性风险联合甄别处置。275个开放口岸达到《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移民局、民航局等部门深度合作,直属查验机构联合地方政府部门建立省级层面口岸安全风险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口岸安全协同治理局面初步形成。

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等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截至2020年底,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从86种精简至41种,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较2017年压缩一半以上。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等便利化措施,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化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印发《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落实口岸收费清单公示制度,清理和规范口岸收费成效明显。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跨境贸易指标排名从2017年的全球第97位大幅提升至2019年的第56位。

出入境人员通关体验持续改善。实施中国公民出入境通关候检不超过30分钟举措,同时提高外国人出入境通关效率。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在北京等18个口岸设置89条“一带一路”通道,在120余个口岸累计建设边检自助通道2500余条。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在18个省(区、市)23个城市31个口岸对53个国家人员实施144小时或72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北京、上海、广州等枢纽航空口岸推行直接过境旅客及当日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防检查手续等便利措施。

口岸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口岸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印发实施《口岸准入退出管理办法(暂行)》《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非口岸区域和限制性口岸临时开放管理办法(暂行)》,稳步推动长期运量不达标口岸有序退出,“十三五”期间关闭口岸7个,优化整合口岸4个,首次实现口岸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一地两检”、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及客货车“一站式”通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与机场安检部门安全检查合作等通关模式相继实施。交通运输、进出口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稳步实施,口岸通关诚信体系初步建立。

口岸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并巩固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越南等国家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口岸合作长效机制,推进修订中俄、中哈、中蒙等两国政府间边境口岸管理协定。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等国家共建原产地证书电子联网。与俄罗斯、德国等6国铁路部门共同签署《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航线达到176条。在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边境口岸积极增设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铁路公司建立铁路国际联运数据交换平台,开展进出境货物及运输工具信息预报。

二、“十四五”口岸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进入新阶段,口岸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为口岸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维护口岸安全责任更加突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对口岸更好地服务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进入新阶段,口岸工作存在以下短板与不足:口岸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亟需加强;口岸通行便利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口岸建设和运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口岸管理有进有退的动态机制需加快推进;口岸经济辐射带动作用需进一步培育。

进入新阶段,口岸工作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以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认识和把握口岸工作发展规律,树立底线思维,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中作出贡献。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找准口岸是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点的定位,充分发挥口岸在推动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主动担当口岸新职责新使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保障高标准安全,加快推进口岸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口岸,推动口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要求,推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履行国门卫士职责,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在防范和阻断安全风险、守边固边、促进产业升级中发挥口岸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效益优先。强化国家对口岸资源的整体规划和统一管理。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实施口岸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口岸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提高口岸开放整体效益。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发展。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标国际、赶超先进,创新口岸管理理念、通关制度和管理手段,探索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和新动能。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加强政策协同,强化口岸设施设备和数据共享共用,推动口岸工作从“重开放”向“重管理”转变,促进口岸经济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

坚持法治先行,规范管理。明确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责任边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建立和完善口岸一线亟需的规章制度,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口岸法治体系,增强口岸法律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口岸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营造规范有序高效的口岸环境。

(三)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新时代口岸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口岸综合绩效评估为抓手,统筹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口岸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建设集约高效、运行安全便利、服务完备优质、管理规范协调、危机应对快速有效、口岸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口岸,高质量完成“五型口岸”建设。

——平安口岸。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高风险预警能力、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障进出境人员安全、运输工具安全和货物安全,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效能口岸。深入推进口岸“放管服”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提高效率、降低合规成本、改善通关服务,提高通关便利化整体水平,实现口岸“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关+服务”一体化联动。

——智慧口岸。发挥科技先导和创新驱动作用,推进全国口岸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全流程、智慧化的口岸运行体系,促进口岸数字化转型。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构建覆盖跨境贸易全链条的“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推进国际间互联互通。

——法治口岸。加快构建新时代口岸法治体系,优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口岸工作的能力,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口岸执法环境,提高口岸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绿色口岸。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高效利用、低碳环保理念贯穿口岸开放、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实现口岸资源集约利用、投入产出最优、设施共享共用,推动口岸高效可持续运行。

……


附件:《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pdf

来源:海关总署 - 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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