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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48号)

2021-08-05   前海中泰咨询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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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4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导向、主要目标,部署重大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本规划是广东省各级政府加强金融监管、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的重要依据,是广东省深化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顺利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广东金融发展仍处于优化结构、提升能级、扩大开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现金融更高质量、更具效率、更加安全的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金融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主要金融指标居全国首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效能大幅提高,金融改革不断突破,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金融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加强。截至2020年末,全省法人金融机构达到360家。本外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为26.8万亿元和19.6万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62.5%和108.3%。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677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25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81家,精选层2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2.5万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16.2万亿元,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147.0%;证券交易额205.17万亿元,是“十二五”期末的1.2倍。保费收入5653亿元,比2015年多出近一倍,保险深度4.7%,保险密度4547元/人。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34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9.6万亿元。2020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近1万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8.9%,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税收3628亿元,占全省全部税收的1/6。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金融普惠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1.8万亿元,是“十二五”期末的1.6倍;基础设施贷款余额约4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5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约2万亿元,服务小微市场主体188万户;涉农贷款余额1.6万亿元。2020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超过4万亿元,是2015年的2.8倍。实现直接融资约1万亿元,在全部社会融资中的占比提高到24.5%。五年累计新增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139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占新上市企业的85%。产权交易规模和影响力提升,省交易控股集团连续五年交易金额超1万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末,“险资入粤”累计金额超过1.1万亿元。

重大金融改革不断突破,金融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成立国内首家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首家外资控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首家相互保险社,获批国内首家外资全资期货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实施,历时14年争取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成功获批设立。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全省也是全国最后一个二级法人社——汕头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一举改制组建为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创建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出台国内首个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截至2020年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近1万亿元。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跨境贸易融资等领域得到有效运用。广东金融高新区打造成千亿级金融产业集聚区。

深刻把握“双区”建设机遇,金融开放合作迈向更高水平。形成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到广东自贸试验区,再到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点面结合”金融开放大格局。国家出台的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30条意见”基本落地,2020年全省跨境资金流动规模达1.5万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累计至25万亿元,人民币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结算第一大币种。实施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体系等更高水平开放举措,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金融机构。截至2020年末,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管理机构超过160家,外资金融机构实现地市全覆盖,赴港上市企业达到276家。“深港通”成交额累计23.1万亿元,其中“深股通”成交额累计18.9万亿元,“港股通”成交额累计4.2万亿元。

区域特色金融加快发展,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珠三角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金融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合作、金融业务联动模式更加丰富多样。区域金融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粤东集聚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粤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成效,北部生态发展区的韶关、梅州、河源、云浮、清远推广林业碳汇等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设立全民营资本的梅州客商银行。“十三五”时期,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本外币贷款余额增加8600亿元,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9家。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实效,金融风险显著降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城商行与民营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以及资本市场风险应对协调机制等相继落地,央地金融监管协同进一步强化。截至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1.19%,比“十二五”期末下降0.3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3个百分点。其中,高风险农信社风险得到化解,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顺利推进,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有效纾解。707家纳入清理整治的P2P网贷机构全部退出市场,精准拆弹化解“团贷网”等特大金融风险。建立智能化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金鹰”、“灵鲲”系统,形成网格化响应处置机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率显著下降,完成陈案攻坚处置591起。

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金融活动秩序明显好转。省市两级政府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部门,全面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建立完善行政许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框架,搭建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非现场监测系统,形成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开展典当行规范年审,完成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截至2020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520家,贷款余额1062亿元;融资担保机构220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255亿元;典当行680家,典当余额77亿元;融资租赁公司4836家,资产总额3486亿元;商业保理公司5061家,保理融资余额1756亿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存量收购不良资产账面值1831亿元。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金融治理和产业链布局出现重大变革,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十四五”时期,我省金融改革发展将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更大的风险挑战。

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加速演变。世界经济形势出现巨大变化,主要国家在“效率”与“安全”之间寻求新的平衡,北美、欧洲、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内部循环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近岸化特征渐趋明显。在金融方面,全球债务水平不断上升,可持续性问题日益突出,围绕全球经济治理和金融秩序重构的国家间、区域间博弈竞争不断强化。国际金融体系加快朝多极化方向发展,一批新的国际金融中心加速崛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枢纽更趋紧迫。

科技变革催动金融变革。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围绕科技创新的区域竞争和兼并重组日益活跃。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底层技术的金融科技不断突破创新,驱动传统金融业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发生颠覆性变革,金融数字化、智能化势在必行。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推向深入。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投资需求潜力巨大,发展韧性强,经济长期向好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金融发展提供新的空间,也对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要求。既要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以及加快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需求,加快构建创新友好型、环境友好型和更加开放、更加普惠的现代金融体系,也要在需求侧发力,进一步优化投融资结构,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双区”建设为金融高质量发展创造历史性机遇。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一核一带一区”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为广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广东省需要紧抓重大机遇,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境内境外两个金融市场优势,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金融资源,携手港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竞争合作。

金融的短板弱项需要加快补齐增强。广东金融仍然大而不强,金融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一是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市场平台和大型金融龙头企业,金融资源集聚配置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近1/3,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服务能力和效率仍有待提升。三是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地区的金融资源配置比例大约为1:9,不均衡程度大于经济发展差距程度。四是金融开放还没有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五是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存量仍较大。六是金融人才培养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四五”时期攻坚克难、加快解决。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围绕“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导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需求侧管理,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重点,围绕“1+1+9”工作部署,锚定建设金融强省目标,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效应,辐射带动全省优化金融布局,支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紧扣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全面推进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服务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大金融体系,实施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建设生态环境优良的金融安全区和普惠金融示范区,提升金融产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实现金融改革开放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123+双10”为战略导向,加快建设金融强省。

——坚持“一个枢纽、三方发力”,担负起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使命。携手港澳,通过扩大双向金融开放和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各区域之间在金融产业上分工协调、融合发展。吸引汇聚海内外金融机构、金融人才以及资金、业务、资源,在金融科技、创新资本、绿色金融、人民币资产配置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引领示范,加快建成新时代联系海内外、影响全世界的国际金融枢纽。打造人民币国际化和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沿阵地,强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辐射带动作用。

——坚持“双城引领、全省联动”“三轮驱动、安全发展”,实现由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转变。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城联动”作用,强化金融集聚辐射,带动珠三角地区配套建设特色功能区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金融生态、开展普惠金融试点,缩小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地区金融发展差距,实现全省金融协调发展。以“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生态安全区建设”三大动力驱动金融强省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风险高效治理,实现金融安全发展。重点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金融“软实力”等方面“强筋健骨”。以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体系,强化对全国乃至全球金融资源的配置利用。做优做强金融机构,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发展一流的金融科技、高水平的金融研究和广受认可的金融文化,提升广东金融服务全国的能力和在全国的影响力。

——抓好壮大金融产业“十项任务”,巩固增强金融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中心完善创新资本链,以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为契机打造期货产业链,积极发展连接港澳的跨境“金融通”,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壮大绿色金融产业,打造头部金融机构,壮大银证保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科技,培育扶持上市公司,优化农业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新业态。稳步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巩固提高金融业对扩大居民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税收入等方面的贡献。

——实施“金融+”十大工程,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构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配合的大金融体系,实施“金融+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高端制造”“金融+乡村振兴”“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海洋”“金融+文化”“金融+民生”“金融+生态”工程。加大金融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定外资外贸、扩大内需、加快创新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便利性、可持续性,增强普惠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需求。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广东将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金融体系,以及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社会融资结构,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金融科技发展引领行业方向,金融开放达到更高水平,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建成金融强省。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到2025年,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达40万亿元,贷款余额达30万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突破1000家。保费收入冲刺8000亿元。

——金融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实现金融生态环境大幅改善,金融改革迈向更深层次,金融开放迈向更高水平。在跨境金融、海洋金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等方面创新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小而精的先行示范项目。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3万亿元,绿色信贷余额3万亿元,普惠贷款余额3.5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万亿元。粤东粤西粤北与珠三角地区存贷款差距进一步缩小,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金融实力和发展质量国内领先,在全球影响力增强。

——金融开放水平有效提升。基本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与香港、澳门在金融发展上错位协同、深度融合,广州、深圳中心城市金融发展能级和全球金融中心排名大幅提升,辐射引领能力进一步增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江门、肇庆等地建成一批特色金融功能区,配套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广东对外金融交流合作更加密切,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再上新台阶,赴港上市企业超过400家。

——金融科技实现跨越发展。在数字人民币应用领域先行示范,营造全球一流的金融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若干个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专业园区,引进10家以上国家级金融科技研发机构,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独角兽企业和5家以上金融科技上市公司,形成一批安全效率并重、国际国内通行的金融科技创新标准,进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金融科技专利排行榜TOP100”机构数量达到15家,建成国际化金融科技产品开发、企业培育、推广应用高地。

——金融资本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促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服务平台。积极支持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在科创金融、产业金融等创新领域先行示范,汇聚全球金融资源,建设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以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发展相适应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为科技创新以及产业升级提供支撑。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企业达到3万家,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进入管理基金规模前100名的创业投资机构超过30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达到500家。

……


附件:《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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